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建议的答复

  • 来源:搜土地网
  • 发布时间:2020-9-15 10:51:00
  • 浏览2315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679号建议的答复

刘廷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理顺农田建设管理体制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补助标准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地形地貌和农田建设基础条件差异较大,按照不同区域、不同地形地貌分类制定相应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资补助标准,符合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当前,受各级财力限制,全国大部分地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投入水平不高,与实际投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为此,我部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一是积极协调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加大财政投入,2019年和2020年分别安排中央资金约860亿元和867亿元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鼓励各地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如江西省通过发行专项债,将亩均财政投入标准提升至3000元。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争取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建立高标准农田财政补助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同时,充分考虑各地自然禀赋不同、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研究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财政资金收支状况,逐步提高建设投入标准,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保障。 

  二、关于进一步理顺建设管理体制规范管理体系 

  机构改革后,中央层面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两个渠道协同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这两个渠道资金的管理方式、管理程序、绩效考核等不尽一致,给地方统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带来困难。对此,我部主动与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沟通,加强协调配合,研究探讨开展中央资金源头整合的可行性,并明确两个渠道下达的中央资金在省级以下整合使用,由地方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开展中央资金源头整合,争取尽早实现从一个渠道下达、按一个方式管理、由一个部门统筹,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加快构建统一规范的农田建设管理体系。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010-59191273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9日

通知公告
会员管理
  • 电子拍卖平台
  • 产权交易社